2022年3月1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东某电缆有限公司生产冒用强制认证标志的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电线电缆、罚款人民币70040.00元的行政处罚。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某电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在该厂车间电线电缆张贴的合格证中标有CCC强制认定标志,经查,标有CCC强制认定标志型号为ZR-RVS、NH-RVS、NH-RV的三种电线电缆不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当事人生产冒用强制认证标志的电线电缆ZR-RVS为220.00元/盘,共计172盘;NH-RVS为232.00元/盘,共计100盘;NH-RV为180元/盘,共计50盘,产品货值金额共计70040.00元。当事人生产冒用强制认证标志的电线电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电线电缆质量是电力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和保证。型号为ZR-RVS、NH-RVS、NH-RV三种的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管网工程,如生活小区、电力枢纽、车站、机场等大中型公共设施建筑施工工程中,电线电缆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